2026年5月是河北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宣传月,主题为“无私奉献 生命接力”。
一、什么是人体器官捐献
人体器官捐献,是指自然人离世之后,将仍然具备正常功能的脏器(包括心、肝、肾、肺、胰腺、小肠等)或组织(如角膜、皮肤、骨组织等),以自愿且不收取报酬的形式,交由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统一调配使用。若逝者生前未作出捐献表态,其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,可共同商议后代为表达捐献意愿。
二、捐献需满足哪些条件
(1)年龄方面:并无硬性上限,核心依据为器官实际功能状态。即便是年迈长者,只要脏器功能达标,同样具备捐献资格。
(2)健康要求:捐献者须排除严重传染性疾病(如艾滋病、活动性肝炎等)、恶性肿瘤(原发性脑肿瘤除外)及重度全身性感染等情况,最终以专业医学评估结论为准。
三、哪些情形不适宜捐献
(1)逝者生前明确表示反对捐献的,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违背其意愿,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捐献。
(2)身患法律法规明令须特殊处置的传染性疾病者,不符合捐献要求。
(3)本人虽有捐献想法,但直系亲属持反对意见的,暂时无法实施。
四、温馨提示
器官捐献是一项延续生命、播撒大爱的崇高事业。如您有意向参与,建议尽早与家人充分沟通,并通过官方正规途径完成登记,为更多亟待救助的患者点亮生的希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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