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承德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》及我院实际工作需要,经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等程序,并经医院研究,决定拟录用以下人员为我院人事代理工作人员,现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期:2025年6月13日—6月19日,公示期间可直接向承德县医院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。举报问题请署名,以便我们及时核实和反馈。
联系方式:
人力资源部电话:0314-3129809
纪检监察室电话:0314-3129607
注:应届毕业生,办理入职手续时,未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者,不予录用。
承德县医院
2025年6月1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