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药品配送企业及生产厂家:
为满足临床需要,规范采购行为,降低药品价格,我院决定对预计新引进部分药品品种进行招标竞价,最终确定药品配送权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预计新引进部分药品品种目录
二、本期药品报价时限:
公告于2019年10月23日——2019年10月30日17时结束,参加报价的单位,请在规定时限内将报价单(表)以纸质版形式密封后于2019年10月30日17时前以邮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给承德县医院药剂科,过期视为无效投标。
咨询电话:承德县医院药剂科 0314-3129821
收件地址:河北省 承德市 承德县下板城承栗路西侧
收件人: 承德县医院药剂科 刘红艳
三、相关规定
1、参与报价药品必须是取得配送权的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内药品,且能执行二票制
2、配送企业严格按本药品采购目录顺序报价,不准打乱目录顺序,有配送的填,不能配送的空着,否则按做废处理。
3、定标原则:包装适合,且价格相比较最低者中标;同一规格、同等价格者,由评审小组打票决定配送权。
4、实行配送企业替补及药品备选制度,如中标企业被取消配送资格后,由排名下一个企业按照原上报价格进行配送,以此类推。
5、配送企业必须保证药品质量,如因药品质量引起纠纷或其相关资质不合格受到督导部分处罚的,一切损失均由配送企业负责解决和赔偿。
四、配送企业资质证明材料(原来与我院有配送业务的可不提交此项资料)
1、配送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(副本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、经营许可证(副本)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;
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