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采购项目内容:高压氧监控系统
二、采购编号:22-20210426-01
三、基本要求:
中央监护系统配置要求 中央监护系统由中央监护仪、 多参数监护仪和动态多参数遥测监护组成; 中央监护仪须实现单屏同时联网监护16台设备的功能。 具体配置见参数要求。 五、中央监护仪参数要求
(一)硬件配置
1、组成:主机,显示器,激光打印机(黑白),有线/微功率无线联网适配器
2、主机:双核CPU≥2.6G,2G内存,500G硬盘。
3、显示器:≥19”液晶显示器
4、打印机:激光打印机
(二)系统参数
1、产品适用范围:中央站可对患者心电、心率、无创血压、血氧、呼吸、体温等进行生理信息监测;
2、具备全中文操作界面;
3、中央站与床边机可实现有线/遥测/远程联网,双向识别、双向通讯、双向操作功能
4、具有有线、无线混合联网功能;
5、可实现重点监护显示,在一屏同时显示:全参数波形,不低于半小时短趋势图回顾。
6、需对全部参数进行报警设置及声光双重报警;
7、具有双向通信,实现监护仪心电导联切换功能;
8、具有间隔定时启动监护血压功能;
9、可实现患者信息管理,具有患者信息建档、查询、编辑、调用和比较功能;
10、可实现多画面同步切换组合显示功能;
11、须实现心电波形存储72小时以上,报警事件存储不低于720条 ,全信息数据存储20000例病人以上;
12、可实现分时打印、连续打印、当前心电波形打印及全屏心电波形打印功能。
13、可实现全信息心电波形编辑功能,心律失常自动筛选与编辑功能。
14、需具有患者信息管理功能,具有患者信息建档、查询、编辑、调用和比较功能可实现院HIS联网接入功能
15、重点患者操作功能: 可进行重点床位监测,详细监测患者各参数。
四、资质要求:
报名单位必须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,还须具备如下条件:
1、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;
2、本项目内容在其经许可的经营范围内;
3、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;
4、必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,且在有效期内;
5、所供产品自2018年以来在医疗机构有销售记录;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五、需提交材料:
1、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(见附件1)
2、招标采购项目报名表;(见附件2)
3、投标公司资质:法人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;经营许可证、经营备案凭证等。
4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(格式要求见附件3);
5、公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声明
6、投标产品相关资料:生产许可证、生产产品登记表、产品注册证、产品授权书、产品配置一览表等。
7、产品介绍彩页、能提供样品的尽量提供样品
8、产品销售记录:需提供合同(或协议)或销售发票扫描件。
9、如设备需专用耗材必须提供耗材的价格一览表。
要求:投标公司将招标采购项目报名表于 2021年5 月4日 17:00之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。其他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装订成册(格式要求见附件3),一正本, 另附报价单、产品介绍彩页各4份,密封后于2021年5 月4日 17:00之前邮寄或直接送达。
六、开标时间:另行通知,请保持电话通畅
七、邮寄地址:承德县医院内审科
联系人:朱东海
联系电话:0314-3129208